营口市公安局监管办便民利民
暨推行人性化管理十项措施
为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树立公安监管的良好形象,切实加强监所管理,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如下十项措施:
1、设立所长接待日。每周五为所长接待日,由所领导负责接待家属来访,宣传讲解有关看押场所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解答或解决社会群众及在押人员家属提出的各种问题。
2、设立在押人员家属接待室。接待室内放置群众意见箱、便民箱,备有饮水机、便民打气筒,便民箱内备有常用药品、针线包等应急物品,以方便群众。
3、对外省、市来看守所、拘役所会见已决在押人员以及被治安拘留人员的直系亲属,在工作日内随到随见。
4、被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因招工、升学、考试或遇有妻子生育、近亲属病危、丧葬等特殊情况,需要离所时,由本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准予放假。
5、设留所服刑人员家属帮教室,为留所服刑人员的直系亲属安排食宿。
6、建立在押人员生活档案。尊重少数民族在押人员的生活习惯,遇有少数民族节日时,所里安排过节;在押人员过生日时,所里送其一份祝福和一份礼物。
7、活跃在押人员文化生活。延长在押人员的看电视、阅览图书时间,每逢节假日,允许在押人员下棋、打扑克、讲故事,经常组织在押人员开展文体活动。
8、对生活特困的在押人员予以生活援助,保障其享有基本生活权力。
9、建立与在押人员家属联系制度,坚持开展给在押人员家属一封信活动,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准许在押人员与家属书信来往。
10、建立在押人员家属座谈会和离所人员回访制度。定期召开在押人员家属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协助家属对离所人员进行接续教育。
营口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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