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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责任审计信息
  

王忠禹国务委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第一,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在开展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同时,各地要逐步开展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工作。

  第二,深入开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逐步扩大审计覆盖面,不断深化审计内容,改进审计方法。

   第三,积极探索部门管理的行政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四,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使这项工作尽快步入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李金华审计长在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上指出: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当前要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第一,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创造条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有条件的地区应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规划本地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二,逐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构,充实审计力量。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地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切实保证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需的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第三,加强法规制度建设,逐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四,积极开展试点,努力探索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路子。明年审计署要组织力量,选择一、两个省或副省级城市以及国务院部门的领导干部开展试点。省级和地(市)级审计机关,也应选择一定数量的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再逐步推广。各垂直管理部门也要积极开展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试点工作。
  第五,加强监督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经济责任审计科科长:任文壮    经济责任审计科供稿 联系电话:2998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