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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事务。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文字综合、会务、保密、保卫、信访、档案、信息、宣传、统计及后勤管理工作;管理审计事业经费;负责局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协助管理市(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编制审计工作规划,拟订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审计系统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局计算机管理和人员培训;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培训内审人员,组织交流内审经验;负责市审计学会日常工作,组织审计理论研究;组织审计期刊发行,组织编写审计志。
             联系电话:0417-2998249

  二、财政金融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市( 县)、区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预算外财政资金的收支;参与省审计厅组织的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或按省审计厅授权,组织对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审计;负责对审计署组织的国有金融、保险机构、地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国有及地方金融机构所属的(不含全资单位、含已脱钩)经济实体进行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市 (县)、区财政、金融审计业务。
             联系电话:0417-2998257 2998259

  三、行政事业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

  负责审计与市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市委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法院机关、市检察院机关和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扶贫开发、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市(县)、区人民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市(县)、区行政事业、社会保障审计业务。
             联系电话:0417-2998267

  四、法规审理科

  负责审计法的宣传、咨询、调研及普法教育;草拟审计业务规范性文件;研究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有关建议;审查市直各单位征求意见的财经政策、规章及局内草拟的专业性规章制度,并提出修改意见;检查指导审计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受理审计行政复议;负责对局机关重大审计事项和市 (县)、区审计机关的审计项目进行复核审理、抽查审计;组织对市(县)、区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审核与复核局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经济大案要案;指导市(县)、区审计机关的法制工作。
             联系电话:0417-2998277

  五、经贸审计科(年薪制审计办公室)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规定,对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国有企业、国有控般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市(县)、区经贸审计业务。 负责对实行年薪制企业的考核指标进行审计监督;定期向市企业经营者年薪制领导小组提供企业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重要问题及时向市企业经营者年薪制领导小组反映、汇报;依据审计结果,向市企业经营者年薪制领导小组提出经营者年薪收入的兑现意见。
             联系电话:0417-2998255

  六、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

  负责审计由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林水利、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审计市(县)、区人民政府管理的农林水利、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市( 县)、区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业务。
             联系电话:0417-2998271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规定,对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预概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城市基础设施等其他市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市住房资金、城市维护和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对市属国有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市(县)、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
             联系电话:0417-2998275 2998273

   八、外资运用审计科

  负责审计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际经济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国有资产占控般或主导地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财务收支;负责营口地区各行业的外商独资企业的审计监督;提供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援助、贷款项目的审计公证报告;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市(县)、区外资运用审计业务。
             联系电话:0417-2998283

  九、经济责任审计科

  负责组织对市委管理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需要考察的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组织对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厂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决议、决定;做好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工业企业工委等有关部门就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相关的联系、协调、 配合工作;负责对社会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机构承担的经济责任审计业务的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指导市(县)、区经 济责任审计业务。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417-2998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