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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

  由国家质检总局或省质监局受理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

  程序:申请、受理、评审、合格后发证

  申请时所需资料:

  •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申请书(中国特种设备信息网),及相关技术文件。
  • 工商执照原件。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 单位概况介绍。
  • 外协有关协议书复印件。
  • 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技术工人资格证书(包括焊工、无损检测、司炉工、起重工等)。
  • 聘用人员合同(劳动部门合同)。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细情况请咨询许可受理机关。)

  由营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特种设备许可项目: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1、办理使用证所需资料:

  (1).设计文件;

  (2).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

  (3).产品制造、安装监督检验证明;

  (4).安装使用维修说明。

  2、办理期限:

  (1).10台以下5个工作日完成;

  (2).10—15台15个工作日完成;

  (3).50台以上30个工作日完成;

  3、收费标准:

  按有关文件执行。

  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

  1、施工单位告知时所需携带有关资料:

  (1).产品设计文件;

  (2).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

  (3).产品制造、安装监督检验证明;

  (4).安装、维修、改造单位及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明;

  (5).施工方案;

  (6).涉及焊接内容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7).其它要求(如锅炉安装的锅炉房平面布置图)。

  2、办理期限:

  资料符合要求随时办理。

  3、收费标准:

  按有关文件执行。

  4、办理科室: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 联系电话:281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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