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事 指 南
当前位置: 首 页 >> 办事指南 >> 计量标准考核、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 >> 正 文
  计量标准考核、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

  一、计量标准考核

  申请计量标准考核应向主持考核的计量行政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1式2份);

  2)《计量标准考核技术报告》1份

  3)、《计量标准重复性考核记录》复印件1份;

  4)、《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1份;

  5)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有效证书复印件1份;

  6)符合开展检定/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2份

  办理期限:

  1)、审查时间不超过1个月,合格的列入考核计划;

  2)、考核时间在5个月内完成。

  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发改价格[2005]711号)

  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1、申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在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书(1式2份);

  2)、申请单位合法地位的证明材料;

  3)、法人代表计量法制培训证书;

  4)、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对制造单位);

  5)、产品技术标准和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检定方法);

  6)、计量标准考核、计量检定人员考核证明材料;

  7)、质量管理和计量管理文件(或制度)。

  2、办理期限:

  1)、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料的审查,并通知单位是否受理;

  2)、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包括申请单位需要采取纠正实施的时间)

  3)、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考核结果的审核,经审核合格的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发改价格[2005]711号)

  4、办理科室:营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 联系电话:2838701

版权所有:营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技术支持:营口市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