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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健康街电台里5号 邮编:115000
电话:2818874
工作职能:
负责营口地区代码证书的发放、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营口地区代码数据库的建立、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营口地区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代办及监督工作。
机构人员:
张昕:副主任 负责代码中心全面工作及条码工作
吕晶:负责代码证书办证审核及收款工作
王彤彤:负责代码数据库管理及证书录入工作
董立梅:负责代码证书申请表填表审核工作。
政策法规:《辽宁省信息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
办事程序:办证人员持相关资料,先到营口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办证大厅1号窗口填写申请表,经1号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到2号窗口录入数据,打印证书,然后到3号窗口,经3号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收款发证。
服务承诺:如无特殊情况(如网络故障,系统维护),当天可以领取代码证书。
收费依据:证书正本10元,副本8元,技术服务费90元,IC卡40元(辽价发[2003]140号);应用维护费50元(辽价函[2005]18号)。
办证需提供资料:
行政机关
- 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 单位公章。
事业单位
- 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 单位公章。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 单位公章。
社团法人、非法人单位
- 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 单位公章。
企业类-合资企业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如果法人是外国公民没有身份证可使用护照);
- 单位公章;
- 工商局下发的核准通知单原件;
- 赋码通知单;
- 辽宁省人民政府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企业类-企业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 单位公章;
- 工商局下发的核准通知单原件。
企业类-企业非法人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 单位公章;
- 工商局下发的核准通知单原件;
- 主管部门合法有效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注:所有的复印件要求均为A4纸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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