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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输管道和公用管道专项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掌握压力管道的安全状况,确保安全运行,根据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长输管道和公用管道专项普查工作的通知》(辽质监特字[2005]16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长输管道和公用管道专项普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此项工作。具体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市局组成专项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星

  副组长:刘善通

  成员:王振宏 李玉志 吴恩明 曲阳 陈凯 谭凤科 沈立新

  下设五个普查工作组:

  市区组负责人:王振宏

  大石桥组负责人:李玉志

  盖州组负责人:吴恩明

  鲅鱼圈组负责人:曲阳

  老边组负责人:陈凯

  二、时间安排和普查方式

  1、11月初,市局召开工作会议,部署有关工作内容,提供注册登记表和相关文件。

  2、11月至12月5日前,普查工作结束。此阶段主要由各工作组对各自辖区内的长输管道和公用管道进行普查登记,填写普查登记表,整理后统一报市局登记注册,录入数据库。

  3、12月5日至12月20日前市局组织验收检查。

  三、验收标准

  1、查清管道的分布和数量。

  2、落实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3、建立数据库。

  四、有关要求

  1、各工作组以集中普查为主,列出计划,按期完成。

  3、各普查工作组要分别在各自区域内与检验单位密切配合,认真核实普查登记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普查到位,不留死角。

  4、各工作组在普查工作中要及时与市局领导小组沟通信息,以便协调工作。

200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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