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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编制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二)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题调研工作。
(三)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对计划生育技术工作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监督;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
(四)制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五)负责制定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信访工作;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七)负责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双桥里30号
邮政编码:115000 电话:0417-2633448 332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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