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单位:
营口市农业中心
辽宁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营口市分校(营口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营口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营口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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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农村经济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
公示内容
1、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
实施主体:营口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内 容:主要农作物常规种的大田用种许可证的核发。
对 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条 件:(一)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二)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
(三)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有种子晒场500平方米以上或者有种子烘干设备,有必要的仓储设施;
(四)有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2名以上,专业种子生产技术人员3名以上。
程 序:由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审批。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许可证件名称: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
责任科室:营口市农村经济委员会种植业管理科
办理方式:单独办理
是否收费:是 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
实施主体:营口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内 容:核发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以外的其他种子经营许可证。
对 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条 件:(一)申请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1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
(三)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
程 序:由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审批。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许可证件名称: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责任科室:营口市农村经济委员会种植业管理科
办理方式:单独办理
是否收费:是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